受理号 | 20200001220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横沥北环路121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恒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恒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横沥北环路121号(具体位置见附图1)。
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23°0200.61",东经113°5821.99"。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及保养、洗车服务,年维修保养车辆1200辆、洗车70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洗车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和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将喷漆、烤漆工序设置在密闭的喷烤漆房内,仅设置进出口,在项目进行喷漆及烤漆加工时将出入口关闭,并将烤漆房内的抽风系统,形成全密闭状态,经采取上述收集措施后,项目喷漆、烤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内进行处理,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件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中转物交生产商回收重复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0-02-01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
联系电话 | 83374449 |
通讯地址 |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