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文化用品及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聚集区 |
建设单位: |
青岛中科昌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9年03月26日 至 2019年04月01日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拟建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聚集区内。项目东侧隔广源发路为农田,南侧隔娄敬路为青岛一木集团有限公司,西侧为青岛一木集团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2001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各类铅笔及画材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胶芯机4台、刨槽机4台、刨杆机3台、烘干机2台、束夹机4台、涂漆机20台、打字机6台、皮头机8台、锯断机1台、切光削尖一体机6台、套膜机4台、转印机2台、包装机6台、注塑机6台、捏合机2台、挤出机20台、缩膜机2台、吸塑机3台、混料机2台、循环冷却水池1个等。主要原辅材料为杨木2000立方米/年、外购铅笔杆5000万支/年、铅笔芯20万罗/年、硝基漆4吨/年、白胶2吨/年、铅笔皮头20吨/年、ABS塑料2吨/年、聚苯乙烯3吨/年、炭黑1吨/年、石墨1吨/年、高岭土5吨/年、碳酸钙18吨/年、SBS塑料5吨/年、SEBS塑料5吨/年、聚丙烯5吨/年、色粉0.3吨/年、木粉5吨/年、石蜡2吨/年、白油2吨/年。项目达产后,年产各类书写笔及画材2.5亿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循环水池、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全密闭。 刨槽、刨杆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切光、投料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拉漆、熔融挤出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C24行业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灯管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坚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提高循环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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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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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82206395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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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裙楼三楼环保窗口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