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社〔****〕***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呈报**职业技术学院南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锐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师生生活环境,丰富师生的业余生活,更好的促进学习和工作,同意你单位在学院内**南湖广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生态景观区、滨水体验区、中心广场、文化展示区、休憩交流区等五个区域的建设、学生活动中心****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招投标,并及时到我委依法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事项。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教育职业教育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