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环保局2018年8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予以公示,如对以下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8年8月2日 ~ 2018年8月8日 (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821257
电子邮箱:hbjspg@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沿河北路36号龙岩市永定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政编码:364100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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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永定区岐岭乡蒲山村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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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永定区岐岭乡蒲山村,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日转运生活垃圾100t,总占地面积为 4493.15m 2 ,总建筑面积 431.89m 2,总投资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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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地下水、固废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①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 ②设备冲洗水, 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排放。 ③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租赁房中,生活污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 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要求,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三天报我局批准,并公告周围村民,以便取得谅解。 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③根据建设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使机械设备噪声远离敏感目标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均衡。 ④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⑤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清扫和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 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②安装冲洗车轮的装置,对离开工地的运输车轮进行冲洗。 ③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 ④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堆放并及时填方,同时注意堆料的保护。 ⑤采用散料运输专用车辆运输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临时存放时,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减少起尘量。 ⑥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场地挖掘的土石方及时在现场利用,不得在河边、路边随意倾倒。 ②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按用量进行配料,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 ③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出场,以免孳生蚊蝇。 ④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在现场利用。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降雨季节,施工中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轻水土流失。 ②施工挖方、建筑垃圾应及时用于填方或其它综合利用工程中,不得长期堆放。 ③施工场地周围修排水沟,减轻水土流失。 ④施工后期,裸露地进行绿化,种树、花、草减轻水土流失。 6、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垃圾渗滤液统一收集后每天由垃圾转运车送到垃圾焚烧厂处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由车运至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7、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厂区绿化,种植一线排列密集的行道树,树种选择常绿、大树冠的大、中乔木树种,使其形成绿化隔声带,同时又可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灰尘; (2)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防止异常噪声的产生; (3)加强对进出厂区内车辆的交通管理来控制噪声,如禁止车辆在场内鸣笛; (4)设备安装减振垫。 8、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收集车垃圾卸料时,项目采用降尘、除臭、高压清洗一体化装置进行除臭降尘。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降尘、除臭、高压清洗一体化装置处理。 9、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与其它待处理的垃圾合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