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双辽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7240506(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4-7240506
通讯地址:双辽市白市街475号
邮 编:136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双辽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双辽市南运路、西善街、南广路(均位于双辽市区内) |
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新建南运路、西善街、南广路,并铺设相应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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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或排入施工场地内的防渗旱厕;施工废水可全部排入施工场地沉淀池内,经沉淀后,上层澄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沉淀池下部沉淀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处理。 2、施工期大气: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围墙、防尘苫布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应采取苫布覆盖措施;施工过程中将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禁止大风天施工,并合理确定施工场所。 3、施工期噪声:夜间10:00至早晨6:00期间禁止施工;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各施工场地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运至双辽市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