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宿松县程岭乡彭桥村;
5、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猪舍、兽医室、生产管理用房和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年存栏能繁母猪100头,出栏生猪20000头,仔猪10000头。拟建项目于2017年6月7日取得了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编码2018-340826-03-03-014030),批准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6、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减缓措施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主要噪声源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起重机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产生的土方、各种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大多是局部、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影响将逐渐减轻直至消除。
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1)运营期大气污染源
营运期主要废气来源于猪舍及污水处理系统和干粪堆肥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水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猪养殖废水、猪舍冲洗消毒排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
(3)运营期噪声源强
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猪舍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经隔声减振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猪粪、饲料残渣、分娩物、病死猪、脱硫剂、医疗废弃物、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单位通过将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散装水泥罐,尽量减少搬运环节,经常对施工现场及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
(2)废水: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认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
(3)噪声: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但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清孔和灌注砼,土石方阶段挖基坑,屋面浇砼等)外,禁止夜间施工。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提前3天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区和治污区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燃烧产生的SO2和NOX、食堂油烟废气等。恶臭气体根据不同产生单元,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①猪舍:饲料加入添加剂;②污水前处理系统喷洒除臭剂;③堆肥车间恶臭经过收集处理后,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周围加强绿化工作;⑤食堂设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沼液用于农田施肥,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在密闭的车间内布置,并设置减振基础,通过车间的建筑隔声,可起到较好的降噪效果;对各类水泵进行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减振、消声,购置低噪设备,合理总图布局等综合措施处置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减至最低,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饲料残渣、沼渣、污泥、分娩物、病死猪、废脱硫剂、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猪粪便和沼渣、饲料残渣、污泥用于生产有机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猪、分娩物通过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废脱硫剂厂家回收,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点,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相关减缓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公众若需索取拟建项目的有关补充信息,请与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总
电话:15855627129
联系地址:宿松县程岭乡彭桥村
评价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电话:15256983975
联系地址:安徽省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1-210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徽绿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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