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步行道**角区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南建工字〔****〕**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步行道**角区域绿化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步行道**角区域绿化提升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建筑工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步行道**角区域。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提升共分三部分,环**角**步行道龙柏更换***平方米;第三海水浴场断崖拆除现状违章平台,清理杂草及垃圾,补植绿化***平方米;澳利来区域绿化****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建设工期:****年*月至****年*月。
九、项目编号:****-******-**-**-******
十、依据本项目建设方案及概算批复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向区发改局报送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十一、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信访等社会不稳定事项的预案,要妥善解决好相关联的社会矛盾。
十二、项目本着不影响城*整体规划、城*景观文物保护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组织实施,要符合土地、规划、环保、工程质量及招投标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妥善处理好项目施工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十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投资概算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总投资,不得突破。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造成实际完成投资超过概算总投资的部分,一律自行负责。要做好资金落实工作,确保按期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本批复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