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建〔2017〕145号 关于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公路局: 报来《珠海市公路局关于申请审批珠海市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项目建议书的函》(珠路字〔2017〕2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建设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项目编号: 2017-440402-48-01-815031)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作为香海大桥工程的辅道,可充分发挥香海大桥的服务功能,完善前山片区公路网建设,带动前山片区的产业、经济发展。临时道路的建设也将保证满足前山天然气储配站在本项目及香海大桥施工期内的日常运输及消防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置在珠海市前山片区,东起造贝路,西至规划横琴三通道,为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路至横琴三通道段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全长1.265km(含临时道路)。机动车道包括高架桥下连接香海大桥收费站匝道的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全长1.02km。临时道路为前山天然气储配站临时运输及消防道路,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6m,设计车速20km/h,全长0.245km。 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公交站台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0035.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299.17万元(其中新建给水管建设费用401.25万元,公交站台建设费用36万),工程建设其他费1089.66万元,不可预见费738.89万元,征地与拆迁补偿费1908.00万(具体费用已国土部门审核为准)。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具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明确。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费由香洲区负责,新建供水管网建设资金原则上应由经营企业自行投资,公交站台建设费用按现行投资模式由珠海城建集团负责。 四、审批依据文件 市政府批示意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20174169)、《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珠海市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珠交字 〔2017〕518号)、《关于申请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珠规建市函〔2016〕55号)、《关于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方案设计的批复》(立项编号:2017市政方(香洲)07号)、《关于翠屏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香海大桥高架桥下造贝工人新村路至鹅槽山段)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的复函》(珠财函〔2017〕1494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香海大桥造贝格力工人新村路口至鹅槽山之间高架下市政道路建设任务的通知》。 五、其他 (一)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落实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估等工可报告审批前置条件,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我局审批。 (二)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20174169)要求,进一步深化研究,完善建设方案,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研究选择合适的项目启动时间,并落实公交站台方案。 (二)请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规划部门市住规建局沟通,对项目建设主要技术指标和建设方案应进一步取得交通、规划部门的明确意见。 (三)请对本项目的绿化工程进一步核实,落实市财政局(珠财函〔2017〕1494号)有关绿化工程费用标准问题,并进一步征求市市政和林业局意见。 (四)请加强与香洲区沟通,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阶段落实征地拆迁费用,督促加快推动相关征地拆迁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管线相关单位衔接,做好沿路管线设计、建设工作,并督促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落实新建给水管网的建设资金,督促珠海城建集团落实公交站台的建设资金。
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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