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8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新江镇文化广场公厕工程项目立项的函》以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新江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意新江镇文化广场公厕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019-450109-78-01-025809。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文化广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总占地约200㎡,总建筑面积约120㎡。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公共厕所一座,清洁管理员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50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
七、接文后,请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八、此立项项目两年内不能开工建设或项目业主、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地址发生变更的,须报我局重新立项。
此复
2019年8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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