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南方包装有限公司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芜湖南方包装有限公司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芜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3-2567792 传真:0553-8791375
地 址:芜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芜湖县芜湖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园
建设单位:芜湖南方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芜湖南方包装有限公司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位于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园。项目经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18]296号、431号文备案,占地面积21161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本次扩建厂房建筑面积5238.7平方米,新增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25万只,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木质托盘、模压托盘、木质包装箱47万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食堂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木屑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工工序产生粉尘采取新增旋风布袋+沉降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相关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及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六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六郎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木屑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