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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1月29日 > 审批项目 > 靖宇镇和谐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靖宇镇和谐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2018年01月29日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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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9日 所属地区 吉林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靖宇镇和谐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靖宇县市政管理处

    建设地点

    靖宇县内

    总投资

    1930.25万元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和谐路(道路等级:主干路)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包括和谐路南段与和谐路北段两段,本工程占地面积45571.7㎡,新建人行道面积37377.7㎡,新建绿化带面积8194平方米(换填50cm腐殖土4097m3),新建平缘石4924.77m,挖土方23625.44m3,拆除人行道砖45571.7㎡,更换检查井井盖及井盖加固55座。

    环评审批部门

    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单位

    唐山立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李凤彬

    电话

    0451-58564695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靖宇镇和谐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位于靖宇县靖宇镇内。靖宇市政管理处自筹1930.25万元人民币建设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和谐路既有人行道,全长1854.035m。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一、施工期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夜间(20:00—7:00)不施工;道路施工地点设置围挡板,围挡板高度不低于2.5米。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下层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注意洒水降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应用篷布遮盖,减少粉尘污染环境;土料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必须加盖苫布,不直接运输或露天堆放;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4、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应进行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营运期采取适当的绿化带、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加强路面维护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

    地址:靖宇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135200

    电子信箱:hb5820@126.com

    电话反馈

    0439-72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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