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01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企沙镇红南安置点板房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企政函〔2021]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恢复被台风损坏的临时安置点,保障被安置群众的住房安全,原则同意企沙镇红南安置点板房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2109-450602-04-01-634727
三、项目地址:港口区企沙镇红南安置点。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更换红南安置点破损的屋面板、墙面板及无法正常使用的门窗、破损的雨棚,改造房屋共770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40万元,其中建安费230万元,前期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相关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861787;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8001。)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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