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一、2019年1月2日-1月4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5-2365734(传真)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
邮编:243000
为您推荐 安徽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