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林正财申请住宅补办规划许可的公示
平建公示(2019)006号
林正财向我局申请补办住宅规划许可,经现场踏勘,拟申请补办住宅位于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溪一 ,现状四层,补办第一、二、三、四层及屋面楼梯间建筑,土地使用权面积 120㎡【平国用(2005)字第004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将林正财申请补办住宅规划许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在接到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
一、公示内容:
1、申请住宅建筑施工图一份(详见附图)。
2、申请住宅平面位置图一份(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网(http://www.pinghe.gov.cn)、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栏、小溪镇高南村民委员会、申请人住宅前。
联系人:卢平山,电话:0596-6095811。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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