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4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联系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85607666 |
传真:85631138 |
通讯地址:综合办公楼五楼 |
邮编:523000 |
项目名称: | 广东恩斯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沿河东街53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恩斯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恩斯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沿河东街53号(北纬22°53′25.28″,东经113°49′46.73″),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100m2,建筑面积约为1700m2,主要从事硅胶材料的生产加工,产品及产量为:硅胶材料80吨/年。项目设有职工人数20人,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职工均在项目内食宿。 |
公众参与情况: |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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