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27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万套高档五金门窗生产线项目 | 龙山镇农垦场龙镇大道177号 | 浙江板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套高档五金门窗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 2、焊接烟尘和热转印有机废气经有效措施后排放,喷砂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喷塑粉尘收集后高于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标准。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NOx和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 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各种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 5、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慈溪市环保局龙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780079 63961742
通讯地址:龙山镇灵峰路1000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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