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单位上报的由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灵宝市函谷关人防疏散训练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1台等离子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风口均设置在项目建筑物下风向绿化带内,且排风口的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 2.5m。
2. 废水。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和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项目100m3/d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基地绿化用水,多余部分经市政管网排入项目东侧弘农涧河。
3. 固废。设置垃圾桶若干;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限值标准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噪声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8614t/a;氨氮:0.1791t/a。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每季度向当地环境监察机构报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 :靳琳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