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雅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内置百叶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0万平方米内置百叶中空玻璃项目 | ||
建设地点: | 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塘路与城西大道交口东北侧 | ||
建设单位: | 安徽雅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车间,仓库(原料库、成品库)及其他辅助用房;根据生产需要购置中空机玻璃打胶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加工50万平方米内置百叶中空玻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其中未规定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苏家河,对水质影响不大。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胶、打胶封胶、涂胶设备清洗废气。涂胶废气、封胶废气和涂胶设备清洗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通过在操作台面设置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门窗减少排放。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成分为铝、玻璃)、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纸袋、塑料袋)、废胶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清洗液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回收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废胶桶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和废清洗液(专用收集桶收集)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工程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的环境无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87309513 |
传真: | 0551-8730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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