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28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关于2018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7730519(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阿坝州九寨沟县政府街8号九寨沟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保护站 |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九寨沟风景名区内已建的8个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进行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其中维修加固5个站,建筑面积1125㎡,分别为长海保护站360㎡、树正保护站245㎡、荷叶保护站220㎡、扎如寺保护站150㎡、扎依扎嘎保护站150㎡;重建业务用房3个站,建筑面积794.24㎡,分别为日则保护站341.23㎡、原始森林保护站274.46㎡、诺日朗保护站178.55㎡等3个站;恢复重建工作均在原有占地地面基础上进行,不新增占地。8个保护站共设置工作人员56人。本次环评主要对恢复重建的施工过程进行评价,不包含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内容引自《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对四川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项目总投资为48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54%。 | 施工期: 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混凝土搅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及机械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和道路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景区内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经管道引至或收集后由罐车运至景区外的漳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运输道路采取硬化路面,防止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不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需安排专人指挥,禁止汽车鸣笛;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在有植被的地表上随意堆放。 剩余油漆和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装修过程中,应集中收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堆放,由城市环卫系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运行期: 诺日朗保护站、树正保护站、荷叶保护站、扎如保护站依托景区内现有污水管网,经收集后引至景区外的漳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长海保护站、日则保护站、原始森林保护站及扎如纳以得保护站的产生废水同原保护站处理方式相同,由污水罐车运输至景区外的漳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每天由景区内的环卫系统清运至景区外的填埋场处置。 |
2 | 九寨沟景区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 九寨沟景区内 |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九寨沟景区进行“九寨沟景区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对九寨沟景区内需要紧急治理的89个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其中泥石流治理及棚洞建设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本次评价对其中的18处泥石流治理及1处棚洞建设进行评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九寨沟风景名区内18处泥石流点进行治理,并修建一处棚洞,分布于扎如沟、树正沟、则渣洼沟、日则沟四个区域,项目永久性占地3.108hm2,分别为林地1.235hm2、灌草丛1.781hm2、其他0.092hm2;临时性占地3.018hm2,分别为林地0.955hm2、灌草丛1.481hm2及其他0.582hm2。项目总投资为17428.23万元,环保投资17428.23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0%。 |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景区内现有的污水管道及收集设施,经管道引至或运至景区外的漳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运输道路采取硬化路面,防止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现场木工棚使用时应该完全封闭;部分工程点将设置临时堆放区,统一将工程点产生的弃土运至景区外的弃渣场,弃土应及时清运出场,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并在土石堆上覆盖塑料薄膜,以及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预处理后外排。弃渣场现由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指定,为距景区入口16.5km松林坝弃渣场。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堆放,由城市环卫系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已经进行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九寨沟景区内泥石流治理工程和棚洞工程对四川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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