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关于2018年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6623785
通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金赣大道与蓉江东路交汇处)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南康区唐江镇唐南村页岩砖厂新增年产3000万块标准砖项目 |
康环审字[2018]50号 |
2018.12.6 |
2 |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隆木乡风电场项目 |
康环审字[2018]51号 |
2018.12.13 |
3 |
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医院有限公司南康旭山医院 |
康环审字[2018]52号 |
2018.12.24 |
4 |
和谐大道西延(南康区段)工程项目 |
康环审字[2018]53号 |
2018.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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