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4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江西联冠置业有限公司清华美庭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联冠置业有限公司清华美庭居住小区项目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7191869(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
清华美庭居住小区 |
建设地点 |
靖安县县城清华大道东侧,水岸御苑小区南侧,教育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西联冠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选址位于靖安县县城清华大道东侧,水岸御苑小区南侧,教育路西侧。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03″,北纬28°51′00″。项目占地面积34437.90m2,总建筑面积为62791.5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17层、3栋11层、1栋10层、5栋6层,共11栋住宅楼及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其中6#、11#楼及中心花园地下设置地下停车库,1#、2#、5#、8#、10#楼沿街设置商铺。 项目总投资11458.8万元,其中环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靖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汽车尾气。本小区业主采用天然气为做燃料,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烟道排出。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汽车尾气:地面停车位相对分散,且地面停车位为开放区域,汽车尾气能很快的被大气所稀释,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地下停车位的汽车尾气应通过加强地下停车位的通风条件,尾气经设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竖向井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机动车运行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在设计时应对水泵、风机、发电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机动车运行噪声:应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等措施,减少机动车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道路一侧设置绿化带。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来自于商业活动及小区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做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和减量化目标,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可回收的塑料瓶、玻璃瓶、纸质垃圾等收集后可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垃圾统一收集后,派专人及时清运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的较好环境状况,减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及4a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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