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6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报批可研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慈溪高新区河道疏浚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慈高新管〔2017〕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实施,有利于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提高高新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对高新区内十九弓江、七甲江、三十弓江、茅甲江共4条河道进行整治,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设计排涝标准20年一遇,三日暴雨四日排出,设计河底高程0.3米。其中:
1、十九弓江南起三塘横江,北至规划四塘横江南边线,全线疏浚678米,宽8-15米,新建挡墙455米;
2、七甲江南起三塘横江,北至园区北边线,全线疏浚807米,宽10米,新建挡墙1505米;
3、三十弓江南起三塘横江,北至园区北边线,全线疏浚835米,宽10米,新建挡墙1605米;
4、茅甲江南起三塘横江,北至园区北边线,全线疏浚873米,宽10米,新建挡墙1680米。
三、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估算1901万元,所需资金由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日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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