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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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岗力泰丰塑胶五金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凤岗镇油甘埔村**南岭路***号*楼、*楼 |
建设单位 |
***凤岗力泰丰塑胶五金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凤岗力泰丰塑胶五金制品厂位于***凤岗镇油甘埔村**南岭路***号*楼、*楼(北纬**°**′**.**″,东经***°**′**.**″),主要从事不锈钢钉、不锈钢扣的加工生产。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预计年加工生产不锈钢钉***万粒、不锈钢扣***万套。项目员工人数为**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每班工作*小时,每天*班制,年工作日计***天,年工作****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对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进行收集并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少量烟尘(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浓度未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在铣形、开槽、搓丝、锣槽、去毛刺、钻孔加工过程中产生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经*政管网引入***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项目在注塑的过程中会使用到循环冷却水,该冷却水无添加任何药剂,经冷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及捞渣。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废金刚砂、废砂轮、废砂带、废包装材料、粉尘捞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切削油空罐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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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
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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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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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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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凤岗镇三联路**号凤建大楼六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