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上饶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弋阳县发改委:
报来《关于上报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弋发改能审字〔20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岩小区高新大道。
三、项目建成后生产所消耗的能源种类为电力、柴油和天然气。年用电量947.66万度,折标准煤1164.67吨(当量值);年用柴油量8.06吨,折标准煤11.74吨(当量值);年用天然气量241.3万立方米,折标准煤2930.11吨(当量值)。项目年综合能耗折标准煤总计4106.52吨(当量值)(电力消费量按当量值折算)/5659.74吨(等价值)。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设方案。应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充分利用地形,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进行合理景观绿化设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建筑节能构造措施应满足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筑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型。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 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以便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