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
20190016546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敏欣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常平镇桥沥张屋村第二工业厂房A8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敏欣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新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敏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450699B),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沥张屋村第二工业厂房A8(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7'06.21",东经114°00'21.0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6500m2,主要从事风机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3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焊接、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排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经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等措施,使用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公参调查表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从统计结果可知,100%的被访公众无反对意见,这一情况说明公众是希望项目能正常投产;100%的被访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没影响;100%的被访公众计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96.7%被访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会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19-07-06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83551189 |
传真 |
83917555 |
通讯地址 |
常平镇翠珠路与常东路交接处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