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文件名称:关于江山启福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江环建〔2018〕51号
审批时间:2018年6月6日
原文链接:051江山启福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公告期: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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