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21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南召县源达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召县源达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交龙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南阳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书〔2018〕36号)、南召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召环文〔2018〕105号)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召县乔端镇境内。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区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455km2,设计开采5个矿体,开采深度为+1185m至+691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规划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服务年限为8.5年(含基建期1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四个采区的井下开拓系统、工业场地、废石场、公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36.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6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南阳市环保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纪要宛环纪〔2018〕11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公司依法进行建设,你公司应依法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技术评审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和“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废弃土地或不用的场地及时进行平整绿化,恢复植被;在矿山服务期满后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生态恢复措施、时限,及时封堵井口,拆除各构筑物及生产设备,平整场地,对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等进行生态恢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项目正式开采前,要对矿区遗留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二)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废石除用于井下采空区回填和场地修建外,剩余部分堆放在废石场,废石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按规范建设挡渣墙、拦渣坝、截排水沟等水保措施;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做好遮盖、挡护及排水设施,顶部播撒草籽,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送至乔端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方式,及时洒水抑尘,加强通风;废石场、矿石临时堆场采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车辆装卸、运输过程及时喷雾洒水,车辆出矿区前冲洗轮胎和车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道路定期清扫洒水。
(四)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凿岩工序或产尘部位洒水降尘,不外排;废石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矿区降尘不外排;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作林地施肥,不外排;矿石临时堆场建设防雨棚、防渗地面、排水沟和初期雨水收集池。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和封闭隔音等措施;运输车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经过村庄时要减速禁鸣。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生产期应严格按照安监部门要求,按照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生产,杜绝地表塌陷、废石场滑坡等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南召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对其督察。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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