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23年11月16日 > 审批项目 > 2023年11月16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永庚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2080吨/年去胶液,2080吨/年碱性清洗剂)、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改建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1月16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永庚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2080吨/年去胶液,2080吨/年碱性清洗剂)、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改建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1月16日 福建省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2080吨/年去胶液,2080吨/年碱性清洗剂)

    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安岩路6号

    福建永庚科技有限公司

    南平圣美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2080t/a去胶液、2080t/a碱性清洗剂生产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

    (一)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供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园区纳管标准后,排入吴家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固废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堆放至规范设置的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堆场,不得混入工业固废,应做到日产日清,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项目应按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项目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园区之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2

    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改建项目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镇紫金大道双溪之路 3 号

    福建品家竹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厂房增加生产线,年产木板、木菜板 80000片,竹制小家具 10万套。项 目总投资约 800万元。项目利用原有厂区及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厂区用地及 厂房建设。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供排水管网,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邵武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产噪声设施位置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禁止使用高声级设施,做好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05996335250,05996217905、05996217905(传真)

    电子邮箱:swshbjsp@163.com

    通讯地址: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4000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福建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