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9年03月28日 > 审批项目 > 拟对浙江天台和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m2高强力尼龙输送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浙江天台和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m2高强力尼龙输送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2019年03月28日 浙江省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开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竣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来源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到位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预算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 天行审环建示[****]***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审批局拟对****和诚橡胶有限公司年产***万m*高强力尼龙输送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万m*高强力尼龙输送带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洪畴镇洪三工业功能区(****橡胶厂内)

    三、建设单位:****和诚橡胶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万m*高强力尼龙输送带的规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配料粉尘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m高空排放。

    炼胶废气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经高**m排气筒排放。

    硫化废气

    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m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冲厕或绿化用水等,不外排。

    固废

    生产固废

    (*)废胶料:作为**回收利用。

    (*)除尘灰:包括配料和混炼过程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

    (*)一般废包装袋:一般固废,外卖或综合利用。

    (*)废化学品包装袋:本项目助剂化学品等废包装袋属危险固废(HW**:***-***-**),送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废活性炭:本项目废气吸附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HW**:***-***-**),送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水处理污泥:送填埋厂处置。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垃圾填埋厂处置。

    噪声

    (*)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对高噪声的风机、空压机等尽量集中布置在风机隔声间内,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风机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加强管理,日常尽可能关闭门窗生产。

    (*)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

    七、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分别于****年**月**日—**月**日在评价区域范围内和***政务服务网进行了项目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报告书全本。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行政审批局**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信息发布单位:***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年**月**日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浙江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