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环保机械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黄岛区东元路1199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6月01日
至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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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东元路1199号,租赁青岛创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1座,占地面积2160m2,建筑面积2160m2,生产环保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环保设备150台。 生产工艺:外购板材→下料→切割→折弯、打孔→焊接→喷塑(外协)→组装→成品。(无喷漆、表面处理工艺) 主要原辅材料:钢材50吨/年、不锈钢板材5吨/年、焊条3吨/年、阀门、螺栓等配件1000套/年。 主要设备: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小型卷板机1台、二保焊机5台、氩弧焊机1台、钻床1台、等离子切割机1台、移动式焊烟除尘器6台套。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环保投资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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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二)项目焊接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 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厂区内须合理布置固定噪声源,产生噪音的设备须远离居民区,车间采用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弃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油抹布收集后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外协应委托取得合法环保手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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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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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5166723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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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