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9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2018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4日。
电话:0372-5022902
2018年1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7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 |
龙安区马投涧齐村西南 |
建设单位:安阳市金旺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龙安区马投涧齐村西南,占地面积2289.93平方米,主要产品为为各种塑料制品,包括汽车家电、轨道交通、灯饰照明、电子产品零部件,项目组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2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1座、仓库2座、职工宿舍1座及办公室用房1座等,建筑面积共计2000m2,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烘干机、高速混合机、模温机、冷却器、粉碎机、空压机。 本项目计划员工30人,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生产300天。 工艺:原料-混合搅拌-加热-注塑成型。 |
1、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无土建工程。 2、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加热过程产生的熔化废气,以及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常用VOCs表示。企业拟在1#车间、2#车间原料加热、熔化工段分别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分别净化处理后排放,收集效率均为90%,处理方法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 经计算,1#车间、2#车间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2014)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经预测,1#车间、2#车间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限值(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所以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附近的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车间、2#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设置为50米。由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可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等敏感点,不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模具冷却用水,该水循环使用,仅定期添加,不外排。根据企业介绍,厂址所在区域无市政管网,厂区拟修建化粪池一座,容积约为6m3。企业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环卫部门派车抽走,不外排,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破碎机、烘干机、注塑机等高噪声设备,以及水泵、油泵、风机等设备,声源强度为80~90dB(A)。本项目在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的措施后,除北厂界噪声达标外,其余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但项目四个厂界外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故项目噪声不会对附近的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有产品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作为废料经破碎后重新进行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本项目危险废物有液压设备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液压油以及VOCs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废液压油类别编号HW08,废活性炭类别编号为HW49,均为危险废物。企业拟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进危废间分区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所以,本项目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为您推荐 河南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