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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03-01地块住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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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沪奉地(****)EA**************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日 期:****-**-** 用 地 单 位**品磊置业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海湾**-**地块住宅项目 用 地 位 置海湾镇农工商大道东侧、规划星新南**侧 用 地 性 质 用 地 面 积*****.* 建 设 规 模***** 附件及附图名称: *、关于核发海湾**-**地块住宅项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编号:沪奉规土许地〔****〕第**号)一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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