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2021年2月25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如下: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公示期限: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7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029-32272669
联系地址:三原县苍南路18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陕西鑫双博防静电地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防静电地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三批复(2021)20号 |
2 |
关于三原秦祥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香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三批复(202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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