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关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2-3355034(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68号 邮编:071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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