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03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玉林市玉州区良兴木材加工坊:
你单位《良兴木材加工坊木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对报告表的评价
该报告表能够按照国家规范格式编制,环境现状调查、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可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及选址评价
项目(代码:2019-450902-21-03-036196)性质属改扩建,地点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永上村四娘田、罗带田旧厂址,法人代表为徐庆良。
建设内容:原项目年产木质板材1000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4906.69平方米,设有办公室、生产厂房等。主要利用原厂房新增家具生产线。项目改扩建正常运营,年产木质板材600立方米、年产家具700套。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建设规模: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7%。
原辅助材料:蜡、木材、PU底漆、PU面漆、稀释剂、固化剂等。
新增主要设备:锣机、打磨机、带锯机、钻孔机、压缩机、出榫机、常压热水炉各1台,喷枪1支,水帘机、活性炭处理设备各1套等。
主要工艺流程:木材→开料→切割→烘干→钻孔→造型、组装→打磨→打蜡、喷漆、晾干→成品等。
用地选址评价:项目主要生产加工木质板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6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运营消耗一定能源,但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实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未列入《广西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三、环评审批结论和要求
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允许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着重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
(二)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营粉尘和废气。打磨、加工粉尘要使用洒水降尘、布袋除尘、湿法静电除尘等方法收集处理;烘干、喷漆废气要通过水帘漆雾净化、活性炭装置和不低于15米排气筒等防治设施有效治理;同时,要在生产车间安装适量排风扇,加强排气通风,定期清理运营区域,要求操作工戴口罩作业,切实减少所有运营粉尘、废气造成的环境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维修机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营运噪声经过厂房及厂区周围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禁止每天北京时间中午12时—14时30分、晚上22时—次日早上6时进行强噪声作业。
(四)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机废水要定期清掏,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要经三级化粪池过滤,接公共污水管网汇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
(五)项目废物主要为运营木屑、边角料、热水炉灰渣、漆渣、机修废物、废活性炭、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等和生活垃圾等。木屑、边角料、热水炉灰渣经分类收集,可合理利用或外卖;漆渣、机修废物、废活性炭、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要放至标明危险废物标识的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存放后,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台账记录;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
四、特别注意
(一)项目试生产前,要书面报玉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试生产三个月内,需向我局书面申请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生产。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1日施行)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否则,依法处理。
玉林市玉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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