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转报******等的请示》(筑发改报[****]**号)收悉。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建设安置点*个,住房***套,搬**置农村人口***人。
二、安置点
依托小城镇建设集中安置,站街镇茶林村集中安置***户***人。
三、迁出点
站街镇:
*、茶林村上湾组搬迁**户***人;
*、茶林村下湾组搬迁**户***人;
*、龙滩村龙滩坝组搬迁**户***人;
*、龙滩村上**组搬迁**户**人;
*、林歹村**组搬迁**户***人;
*、中寨村四组搬迁*户**人;
*、中寨村五组搬迁**户***人。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安置区道路*****平方米;***场***平方米;建设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住房投资****.**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其余自筹;*、配套基础设施***.**万元,由**自筹(含整合部门资金);*、征地费***万元和管理费***.*万元,由地方自筹。
六、建设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