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9年08月07日 > 审批项目 > 轮辐、散热器生产改扩建项目

轮辐、散热器生产改扩建项目

2019年08月07日 山东省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7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轮辐、散热器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一路627号
    建设单位: 青岛科区创工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9年01月25日  至  2019年01月30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一路627号。公司现有项目为青岛科区创工贸有限公司轮辐、散热器及塑粉生产项目。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加工质量,
    公司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变轮辐、散热器生产工艺,增加切割、抛丸工序;并将喷粉线东线由电加热烘干改为天然气加热烘干。改扩建后,项目产能不变。
    新增主要设备:切割机2台、抛丸机4台、天然气燃烧机1台。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系统。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5m高排气筒P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NOx、SO2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下脚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各废气排气筒均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六)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点检,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
    联系电话: 867682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黄岛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C座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山东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