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31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漳州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漳州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暨戒毒所和拘留所迁建项目建议书的函》(漳公函[2018]3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7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暨戒毒所和拘留所迁建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为建设“平安漳州”提供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客观需求。
二、项目单位:漳州市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芗城区金峰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4091.96平方米,按800人强制隔离戒毒和日均300人拘留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3247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0579平方米,包括戒毒所23664平方米,拘留所6417平方米,监管支队业务用房448平方米,门卫用房5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9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戒毒所、拘留所及附属用房、综合楼、室外劳动场地和活动场地、道路、广场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18808.7万元。资金由业主筹集。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2018年8月9 日
为您推荐 福建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