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6日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通环审字〔2019〕52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胡家店村原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91000㎡,建筑面积为15928.5㎡,利用原有办公楼、宿舍、桥梁生产间、小构件生产车间、实验室、储藏室等,无土建工程。该项目主要生产桥梁及小型水泥构件,建成后预计年产水泥制品160000t。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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