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号 |
2019160000001076 |
发文号 |
穗国土规划地证〔2019〕39号 |
日期 |
2019-01-17 |
建设单位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廖村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
用地性质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上面积:贰仟伍佰捌拾陆点陆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2586.67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1、规划条件(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6]11-13号);2、宗地图壹份(荔G2019016号)。 |
附加说明 |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用地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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