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填表日期:2023-08-01
项目名称 | 献县双兴玛钢厂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郭庄镇西双坦村玛钢工业区2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0 |
建设单位 | 献县双兴玛钢厂 | 法定代表人 | 董永兴 |
联系人 | 董长通 | 联系电话 | 188****8879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08-16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浸漆和烘干工序废气:集气罩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 15米高排气筒;2台电炉熔炼及覆膜砂浇注冷却和落砂工序废气 :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 15米高排气筒;射芯工序废气: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 15米高排气筒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浸漆和烘干工序采取集气罩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中 有环保措施: 2台电炉熔炼及覆膜砂浇注冷却和落砂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中 有环保措施: 射芯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等离子UV光氧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中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承诺:献县双兴玛钢厂 董永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献县双兴玛钢厂, 董永兴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92900000211。 |
为您推荐 河北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