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加工厢式货车车厢100节项目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2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鑫伟顺通工贸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1月26日
至
201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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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2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3167m2,利用已有厂房改造生产车间、喷漆房、库房、办公室、员工宿舍等各1座。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厢式货车车厢生产,设计年加工量为100节。 主要生产工艺:钢板→裁剪→冲压成型→装配→焊接→焊点打磨→喷漆→晾干→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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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和焊接烟尘、打磨废气等。 1.有机废气 调漆、喷漆、晾干等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废气经集中收集,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和监测规范,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监测孔、监测平台、环保图形标志。 2.焊接烟尘、打磨废气 焊接烟尘、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车间和除尘器收集的粉末、废钢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均属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提高事故风险防范能力,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储存量,降低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六)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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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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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87868307 |
传真电话: |
87868304 |
通讯地址: |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