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16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福建省汀州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我院主体功能搬迁功能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医〔2018〕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南寨村、南里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16年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6〕802号)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15.3277公顷(原地类为水田1.8913公顷,旱地0.3243公顷,园地0.6779公顷,林地9.3451公顷,其他农用地1.17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911公顷,未利用地1.3244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院作为汀州医院主体功能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卫慈善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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