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利用废旧衣物生产6000吨再生纤维、2000吨针刺毡项目 | 饶阳县留楚乡 | 河北萤火烛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用建设用地,分两期实施,建筑总面积为4639.45m2,一期工程位于西厂区,建筑面积1435.45m2,二期工程位于东厂区,建筑面积3204m2。购置生产设备总计61台,一期工程年产工业纤维3000吨,二期工程年产工业纤维3000吨和针刺毡2000吨。
| 1、废气治理措施:一期工程西厂区主要废气为开松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圆笼式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工程东厂区主要废气为二期开松机、梳理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圆笼式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3、固体废物:含纤维的物料下脚料和除尘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金属扣等金属物质可出售金属回收企业实现金属的回收再利用;塑料扣等可出售废品物资回收站回收再利用,产生的固废均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管理,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并分类处理4、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5、其他: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备[2018]65号同意项目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饶阳县国土资源局同意该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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