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23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蚌埠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远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6075231 6075059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铜陵产业园7#路 |
建设单位 |
蚌埠远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安徽华勒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3#成品库房,原材料钢材经焊、铆、螺栓等连接方式生产重载、高耸、大跨、轻型的钢结构,项目投产后可年产5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蚌埠铜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2.废气污染防治:焊接粉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有机废气收集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监控限值。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容器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烟粉尘0.892 t/a,VOCs 0.331吨/年,不得突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