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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3月27日 > 审批项目 > 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凤湖水库清淤工程拟审批公示(龙山分局)

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凤湖水库清淤工程拟审批公示(龙山分局)

2019年03月27日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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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开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竣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来源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到位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预算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凤湖水库清淤工程

     

     

     

    ***凤湖水库

     

     

     

    ***水利局

     

         

     

    ***凤湖水库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工程建设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采取有效的洒水抑尘工作,在弃土运输车辆上加蓬盖,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与堆土顺序,并定时对靠近东侧敏感点一侧的堆土区范围喷洒除臭剂,在淤泥堆放结束后,应对堆土区表面进行覆土,并采取绿化措施,尽可能消除淤泥堆土区恶臭影响。

      *、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及施工车辆冲洗;船舶舱底含油废水应暂存于船舶自备容器中,上岸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堆土区底泥余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沟排入海棠横江,最后通过西侧泵站强排至灵峰浦;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船舶内处理装置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人员生活用房利用原有水库库管理用房,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政污水管网,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夜间禁止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并且在昼间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以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优化土石方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晚间不得安排物料运输车辆作业。
       *、加强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的储存管理,避免水土流失发生。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至附近河道,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底泥于堆土场堆放,采用自然晾干的方式进行干化,干化后直接用于废弃鱼塘和低洼地回填,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复耕。

     *、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要及时清理整治,及时恢复与改善其原有的生态环境面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保局**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镇人民政府内(**镇**路*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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