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盱眙经济开发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本工程是由500kV双泗-安澜线路#228~#242段迁改工程和500kV三堡-安澜线路#469~#483段迁改工程两个子工程组成,两个子工程中的50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迁改后并行走线: (1)500kV双泗-安澜线路#228~#242段迁改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1.0km,其中新建50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长约10.2km,利用原有双回通道恢复架线段长约0.8km,导线采用4×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拆除现有500kV双泗-安澜线路#228~#241双回路杆塔共14基,拆除线路路径总长约6.8km。 (2)500kV三堡-安澜线路#469~#483段迁改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1.0km,其中新建50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长约10.2km,利用原有双回通道恢复架线段长约0.8km,导线采用4×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拆除现有500kV三堡-安澜线路#469~#482双回路杆塔共14基,拆除线路路径总长约6.8km。 | / | ①电磁环境:合理选择导线及导线相序排列方式;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超过4000V/m,或工频磁感应强度超过100μT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等场所电场强度超过10kV/m时,需抬高线路架设高度。 ②噪声: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应严格控制主要噪声源夜间施工和施工运输的夜间行车,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人员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运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线路塔基施工时,设置澄清池,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④固废: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将送至专门处置部门回收利用。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还涉及拆除塔基基座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 ⑤生态环境:本工程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本工程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淮安市盱眙县生态红线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为您推荐 江苏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