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6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2018年1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296335
传真:0594-3282600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7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休闲鞋生产项目 |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邠河路太白庄263号 |
莆田市恒通工贸有限公司 |
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3栋空置厂房(1#、2#、4#厂房)进行生产,另3#厂房出租给其他工厂与本项目无关,1#厂房为办公室,4#厂房为员工宿舍,2#厂房为生产厂房,其中1F为注塑车间、原料仓(7台注塑机),2F为裁断车间,3F为针车车间、鞋面仓,4F为成型车间(5条冷粘流水线),5F为成品仓。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休闲鞋400万双、TPR鞋底400万双 |
1、废水防治: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防治:冷粘流水线上产生的VOCs和“三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解一体机(两套)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p2有组织排放;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光解一体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过胶机、喷胶机上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解一体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且高于周边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5米;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防治: (1)对厂区进行优化布局,将噪声源远离厂界; (2)选用低噪的生产设备,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措施; (3)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 (4)在厂区空闲地种植乔木和矮小灌木等绿化带,增加噪声衰减值。 4、固废防治:废原料包装袋、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胶水废桶单独储存,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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