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木制品加工 |
建设地点: |
李园唐马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青岛华德木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8月13日
至
2018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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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青岛华德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李园街道办事处张家疃村唐马路路西,租赁张洪山现有土地及厂房,东隔唐马路为空地,南临废品收购站,西临空地,北临仓库,拟投资100万元购置青岛溢家鑫木业现有部分生产设备,并淘汰原有落后生产设备,并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建,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4200m2,年产各类家具1035件。生产工艺:木材→下料→刨光→拼板→砂光→裁料→打孔→组装→白茬家具(半成品)→喷底漆、烘干(电)→底漆打磨→喷面漆、烘干(电)→包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木材加工(裁断、压料、砂光、开孔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 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 喷漆、烘干工序须在密闭车间进行,调漆、底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 面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外须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2、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底漆打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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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平度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88397327 |
传真电话: |
88397327 |
通讯地址: |
北京路79-2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