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01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九江市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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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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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柴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自然**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 号)《关于开展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九自然资字[****]**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促进***柴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战略的实施,现根据***柴桑区经济发展水**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制定了《***柴桑区被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召开***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年*月**日?上午*:**。
二、听证会地点
柴桑区自然**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对柴桑区被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相关事项进行听证。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名;
*.区政府、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水利局代表各*名;
*.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村民代表代表各*名;
*.技术承担单位代表各*名;
*.律师代表*名。
四、旁听、记录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记录人员*名。
五、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求:
*.***柴桑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代表;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
*.***柴桑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相关的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年*月**日前向***自然**局柴桑区分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由***自然**局柴桑区分局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地点:***自然资局柴桑区分局土地供应股(区政府斜对面)
联 系 人:吴从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报名表可通过现场提交或扫描后发送邮箱,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六)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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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局柴桑区分局
****年*月*日